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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拟延长中小学放学时间,自愿参加还免费!深圳家长快来提意见!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有关要求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发〔2019〕10号)精神,我局起草了《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1月25日前: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deyutiyi@sz.edu.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为准确送达,建议使用EMS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77室,邮政编码:518035,收件单位:深圳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请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邮戳时间准),并在封面注明“课后延时服务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755-88120325
  欢迎社会各界为深圳教育建言献策。
  附件:1.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7日

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有关要求,现就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延时服务(以下简称“学校课后延时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确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健康向上、公益普惠、丰富多彩的课后延时服务,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供平台,切实减轻广大家长接送孩子的生活压力,让广大家长有更多的幸福感和切实的获得感。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责原则。由政府主导推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学校具体落实并承担主体责任,动员校内教师积极参与,可以适当购买社会服务。
  (二)坚持五育并举、因材施教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有利于提升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水平、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各种教育服务活动,因材施教,满足学生成长的多样化需求。
  (三)坚持质量第一、公益普惠原则。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全面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把好课后延时服务项目审核关,切实做好质量监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有关经费由政府保障,学校不得向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
三、服务对象与时间
  (一)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在籍学生。
  (二)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延长两个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四、服务内容和方式
  学校可根据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有关要求,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学校课后延时服务。
  (一)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的社团活动与校本课程,开展学生自主作业、教师答疑辅导等学习活动。
  (二)整合资源,按规范程序适当引入社会机构为学生提供课程服务。
  (三)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宫、科技馆、高科技企业、德育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文化馆等场馆,开展参观、学习、训练、体验等活动。
五、服务要求
  (一)鼓励和支持本校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职工参与课后延时服务,不得挂靠社会机构。
  (二)学校遴选社会机构或外聘教师,要把好入口关、监管关、考核关,实行社会机构招标或校外教师聘任公示及报备制度。招标或相关费用支出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引入社会机构服务课程不得超过费用总量的50%。外聘教师含高校教师,少年宫、文化馆、科技馆、体育俱乐部等校外机构的教师(指导员),科学家、运动员、教练员、艺术家、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各领域专业人才,其他符合活动需求的公益人士、家长及志愿者等。
  (三)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课程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违规者将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四)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重在提升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等综合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加强课后延时服务课程审核,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六、经费管理
  (一)经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单列核增,市财政将结合现有财政体制,统筹财力,加大对该项经费的扶持力度。各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预算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作为控制数,并实行项目管理编报。公办学校按项目纳入学校年度部门预算;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经费预算,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本级年度部门预算,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拨付至民办学校三方共管账户。各区可根据本区域发展情况,建立民办学校专项经费审核与管理机制,稳步推进落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课后延时服务所需经费。
  (二)使用范围。课后延时服务的实施费用,包括购买活动课程与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费、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劳务报酬及其它必要的交通费、保障费等费用。
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劳务报酬,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规〔2018〕8号)》执行。外聘教师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根据其相关资质,研究确定取酬等级。
  (三)监管要求。各区、各校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使用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财务管理规定,不得抵顶单位公用经费预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各校按照本校实际参与人数编报、核算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于年度财务封账至下一年3月前,将上年度课后延时服务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公示,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或转作下一年度使用,各校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管理。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是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区、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各区要成立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和细则;各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课后延时服务有关工作。
  (二)确保安全第一。学校要加强对课后延时服务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层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工作规范、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用好涉校涉生保险,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外聘人员进入学校的,要加强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
  (三)强化督导评价。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资金使用情况、社会机构服务情况专项检查与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下一年度课后延时服务经费拨款挂钩。各校对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进行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年度履职考核内容。各区、校将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对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成效、教师及校外机构评价结果等形成绩效报告,于每年12月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违规使用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或乱收费行为的,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信息管理。鼓励各区、校创建课后延时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借助信息技术实现课后延时服务的项目监督管理,实现校外机构的遴选、管理、服务与绩效评价,实现项目资源信息共享。
  (五)加大宣传力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总结课后延时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和新亮点,定期对成效好的学校进行案例总结和宣传推广。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定期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发挥监督和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家长积极支持、参与并监督学校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八、实施日期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凡以往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

《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有关要求,推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经过近几年我市中小学“四点半活动”试点的探索实践,形成目前的《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起草过程及内容说明如下:
一、调研和起草过程
  (一)调研“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查找全面推进工作存在问题。
  我局于2015年-2018年开展“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先后有320所学校成为“四点半活动”试点学校。经委托第三方进行调研,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试点学校“四点半活动”授课、师资、学生参与度、项目受欢迎程度、家长及学校反馈、经费管理等内容,总结活动取得成效,同时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查找存在问题:
  1.受相关政策约束,校内教师参与活动管理工作无法获取相应报酬,一些教师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2.活动课程丰富性不够、个性化不足、开展的频次相对较低;
  3.按照原每生每年补贴350元标准,难以满足活动需要,学校用于支付外聘教师课酬、教学器具和场地等费用不足,生均成本约需1000元/年;
  4.学校购买服务引入社会机构缺位,尤其在资质认定和资源匹配方面缺乏。
  (二)积极推进民生实事,中小学“四点半活动”难点问题获政策支持。
  我局经调研、测算及论证,并参照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课外活动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究“四点半活动”中存在问题的政策解决渠道。2019年9月,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四点半活动”,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本校教师积极参与并取得合理报酬。
  政策明确后,2019年12月我局启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四点半活动”全覆盖工作,明确生均经费资助下拨方式,完善我市中小学四点半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草拟制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及意见。
  (三)召开多轮征求意见会议,聚焦实施方案关键点。
  我局草拟《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后,召开多轮全市性征求意见会:一是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处、德体卫艺处、财务管理处等参与讨论;二是各区“四点半活动”负责人及试点学校代表征求意见会议;三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副局长参与的征求意见会议。分别从市、区、校三个层次充分交流并研讨,聚焦出全面推进实施课后延时服务的关键问题:
  1.项目名称及原则:与国家及省相关项目名称统一为“课后延时服务”,项目主体由引入的校外社会机构转位给学校。
  2.服务内容及范围:服务内容坚持“五育并举”的目标开展,落实好素质教育,范围以校内为主,因地制宜地就近开展校外活动。
  3.服务时间及课时:服务时间与学校常规课堂教学时间相衔接,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4.资金保障及标准:厘定经费扶持路径,并实行经费项目管理,落实和监管好资金使用,给出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校内教职工与外聘教师的取酬原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实施原则、服务对象与时间、服务内容和方式、服务要求、经费管理、组织保障等主体部分。
  第一,目标任务为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包括健全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均能为所有确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健康向上、公益普惠、丰富多彩的课后延时服务,切实减轻广大家长接送孩子的生活压力。实施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责、五育并举、因材施教、质量第一、公益普惠等原则。
  第二,服务措施包括服务对象是面向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校生,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情况,原则上安排上课日的下午,延长2个课时,服务内容包括校本课程、社团活动、学生自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购买校外社会机构课程、就近开展的校外活动等,服务要求明确提出对本校教职工、遴选社会机构或外聘教师、学校责任、课程管理等具体要求,校内教职工参与课后延时服务不得挂靠社会机构[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第四点管理机制之(五)“教工参与,合理取酬......教职工参与由第三方社会机构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的,劳务报酬由举办机构按规定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为发挥校内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中的主体作用,便于学校对本校教师的管理,避免出现校内教师借挂靠第三方社会机构之名频繁到其他学校进行服务的现象,则规定此项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课后延时服务中的主体作用,高质量设置服务课程,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真正有效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及教育高质量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三,保障措施从经费保障、经费使用范围、经费监管、安全责任、督导评价、信息管理、宣传推动等提出工作部署,确保我市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在实施下一轮市区财政体制事权划分前,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作为控制数。市财政统筹财力,加大对该项经费的扶持力度,每年市财政预留教育资金结余部分,根据市教育局提出的分配方案(原则上市里对该项目的扶持资金不超过总经费的50%),由市财政转移支付给各区。在实施下一轮市区财政体制事权划分后,该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区级财政安排。
  课后延时服务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学校按照在校实际参与人数编报、核算所需经费,专款专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学校年度封账后,对项目完成绩效进行公开公示。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或转作下一年度使用,各校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民办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专项经费预算由其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本级年度部门预算,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拨付至民办学校三方共管账户,并由各区根据本区域发展情况,建立民办学校专项经费审核与管理机制。
  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校内外教师的取酬,校内教职工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规〔2018〕8号)》取酬标准为起点,按照每人每次(2个课时)不低于150元、不高于300元给予补贴,且月补贴总额不超过班主任津贴额度;外聘教师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根据其相关资质,研究确定取酬等级;对于外聘人员进入学校的,要加强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外聘外籍人员进入校园参与课后延时服务须向有关部门报备。
三、《实施意见》的特点
  (一)抓关键点,构建学校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
  学校需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发展需求,构建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最大限度地将服务内容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将学生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经历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合,促进学生发展。
  (二)找着力点,夯实课后延时服务的民生工程。
  发挥学校主体作用,着力夯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民生工程。学校要对实施过程和结果承担主体责任,校内教师要积极参与并成为课后延时服务的主体;学校应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家长资源,建立资源引入和管理机制,实现家、校、社协同育人。
  (三)用信息技术手段,创建课后延时服务资源平台。
  鼓励各区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创建课后延时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用于本区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监督管理、课程质量评价、师德评价、社会服务机构评价等方面。鼓励各区创建校外服务机构云数据库,在“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学校可对过往优质校外资源诚信推荐,进行真实数据采集,并设定学校初审、区级终审、多方评价的动态评价与淘汰机制,实现项目资源信息共享。
四、现存问题的说明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应充分发挥基础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实现学有优教,使100%公民办学校均能为所有确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安全有序、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全面普惠的课后延时服务。现阶段我市民办学校还存在校内教育资源条件不平衡、经费监管多头复杂的问题,按照年生均1000元标准落实专款专用存在管理难度,建议各区可根据本区域发展情况,设立民办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专项评审管理机制,稳步推进落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所需经费。
五、关于与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衔接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有关要求,我市《实施意见》中对“服务内容和方式”相应拓展,除德育、体育、艺术和科技等课外活动外,补充了学校“开展教师答疑辅导、学生自主作业的学习活动”,严禁进行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并规定“引入校外机构服务课程不得超过费用总量的50%”。
  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我市的《实施意见》中服务内容重在提升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等综合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课后延时服务内容是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在校内的具体实施与衔接。
  我市的《实施意见》与上级文件精神很好地进行了衔接,根据我市实际,实事求事地对服务内容进行了拓展与优化,更好地满足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需求,更好地服务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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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eng0755 LV10 知州
    2楼
    11-21 07:53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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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ZGHJC LV1 路人
    3楼
    好事!大家都支持!
    11-21 10:57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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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YD LV1 路人
    4楼
    周一到周五的放学时间延长到六点,让学生在学校里完成当天布置的作业!书包要留在学校,不能再让家长辅导孩子做作业!
    11-21 11:44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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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YD LV1 路人
    5楼
    支持!
    11-21 11:45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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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enchi125 LV1 路人
    6楼
    其实,不用再隔靴挠痒了!本质就是学位缺乏,竞争激烈,你死我活的现状造成孩子们家长们负担沉重,学校的教育已经不是按照学习规律来,全部的目的就一个,升学考试高分!  只需解决学位匮乏的根本问题,充足的幼儿园到高中的学位出来,谁都可以上,考试全部合格就发毕业证!一切都恢复正常的生活!
    11-21 12:26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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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不急 LV7 县丞
    7楼
    深圳越来越好了
    11-22 07:06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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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疯狂的哥 LV5 常在
    8楼
    点赞!这是真正的减负!孩子的学习时间不被学校占领,就被课外培训机构占领,家长付出更大,孩子竞争更激烈,负担更重!
    11-22 09:05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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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ZYRFJ LV3 路人
    9楼
    挺好的,支持
    11-23 11:44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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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瓦特那 LV1 路人
    10楼
    文件只是延时2个“课时”,而不是两个“小时”,也就是说,延时服务结束时其实家长都还没到下班时间,距离家长到居住地的时间更是还有1-2个小时,那延时结束后学生们难道还要找“黑晚托”接?那延时服务有什么意义呢?岂不是很鸡肋。
    其实可以把购买服务不能超过50%的规定去掉,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引进合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入校,延时服务提供到7点,如果财政压力大,其中5点半-7点这段时间可以由家长付费,只要是能解决问题,家长承担合理费用是愿意的。这样的话不用增加任课老师的额外负担,也真正解决了家长的托管矛盾,更促进托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11-23 13:07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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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nactive LV1 路人
    11楼
    真正应该实行的是校车制
    这种延时的除了人为制造晚高峰,我觉得没有实际解决问题
    11-23 17:53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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