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物业以车位不足按临时停车收业主停车费合法吗
1-13
wen115
深圳论坛
市物价局/交警局:物业以停车位不足按临时停车收取业主停车费合法吗?南山区桃源街道,某小区公示的经物价局核准的停车收费标准:小车室内月卡250元/月,临时停车每天最高收10元,某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早些时间买车的业主月卡收费是250元,而晚些时间买车的业主,物业管理处则以车位不足按临时停车收业主停车费,每月300元,难道业主要临时停车吗?事实上,目前的停车位是够的,有部分业主把车停在了更便宜的桃源村(110元/月,露天)
本帖最后由 wen115 于 2021-1-13 19:26 编辑
免责申明:任何非官方账号发布的内容均为网友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有问题,请与管理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