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教学,非法且有悖教育公平,能管下吗?
深圳市龙华区创新实验学校公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规定。
擅自对初中一年级学生进行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教学,该校根据初中一年级学生的数学与英语两门学科成绩对他(她)们进行A.B班区分教学,A.B班各自的教学内容、教辅资料、课后作业都相差悬殊。
这样对学生贴标签,区别对待学生,这种做法严重伤害孩子们的心灵,严重打击孩子们的学习积极性,初中生本可塑性较强,这样也阻碍了很多学生的上升通道。
教育,是国家的基础产业,是全体纳税人应该享有的平等权利,这样对公民是不公平的。
请问一下龙华区教育局王玉玺局长,创新实验学校叶志青校长法律的执行与尊严在哪里? 教育公平性在哪里?希望学校能尊重法律鏊改到位,否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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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保留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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