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成功

难产的真的是业主委员会吗?

业主委员会作为社会最基层的民主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决策方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社区居民心中也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然而深圳市福田区港中旅花园小区第三届业委会夭折至今,已经7年没有业委会了。问题出在哪儿呢?
无论如何,深圳大多数小区由于各种原因,业委会面临成立难、运行难、监督难的问题而无法建立,这绝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在业委会长期缺位下,怎么解决因此影响物业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业主权利充分有效行使的问题,这又是一个与全体业主息息相关,非常重要且无法回避的问题。市住建局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小区业委会面临的困境仍然没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我们还要坐视深圳现行物业管理条例的空转吗?
其实,我们的近邻广州市和首都北京市都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在两市新的物业管理条例里,创新顶层制度设计,均增加了关于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内容:即在业委会长期无法成立时,先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这一临时过渡性机构,该机构由业主(业主代表超过二分之一)、物业公司、社区构成,具有较广泛的各方代表性,职能涵盖业委会全部职能,能够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相关事项,组织业主行使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职责,从而破解长期困扰小区业委会缺位的难题。这无疑让深圳的小区业主们看到了行使业主权利的一线曙光。
我们希望新的《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意见》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能够增加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这一创新顶层设计来为我市广大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破局,也希望该制度能率先在我们福田区港中旅花园小区先行先试,以破解社区管理存在多年的顽疾。

免责申明:任何非官方账号发布的内容均为网友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有问题,请与管理员联系。
支持楼主

4人支持

阅读原文 阅读 164727 回复 95
举报
热门评论
  • 深坛新闻主播 服务号
    8楼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该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港中旅花园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
           港中旅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4日任期届满,在任期届满前,业主委员会组织了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但业主大会会议会与人数和与会票权数未达到法定比例,未能成功换届选举。
           在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期间,依法实施“居代业”。为及时修缮老化的公共设施设备,消除安全隐患,依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现已失效)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2018年经征求港中旅花园过半数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同意后,农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港中旅花园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职责,代行职责期间组织召开部分楼栋的业主对更换楼栋的电梯钢丝绳和曳引轮进行表决通过后,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进行更换。
           二、关于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问题
           依据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政府监督管理和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物业管理区域共同决定事项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因此,目前深圳市内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尚无相应的法律依据。但作为居民建议,将通过适当的途径向上级部门反馈该意见和建议。

    查看更多问政答复请进入问政深圳平台:wz.sznews.com
    2021-6-16   来自广东
    回复
  • 福田区住房建设局 LV1 路人
    18楼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可以在征求物业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意见后,依法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做好辖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综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已设置“居代业”制度,作为业主委员会缺位情况之下的有效补充,我局将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物业监管相关工作,推进业主自治活动依法依规推进。

    查看更多问政答复请进入问政深圳平台:wz.sznews.com
    2021-6-17   来自广东
    回复
查看更多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免费下载深圳论坛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