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深圳》简报第162期:26篇有回应,这些交通、住房、城管等问题暂未回应
2023-11-16
深圳论坛
来自广东
深圳论坛
《问政深圳》简报第162期
(11月6日-11月12日)
据统计,2023年11月6日-11月12日,网友在深圳论坛发布问政类帖文共50篇,得到相关单位正式回应的帖文数为26篇。
一、已得到正式回应的帖文(26篇):
涉及单位: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沙头派出所接到反映后,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我单位将每天派出巡逻加强对该路段进行巡逻,维护该区域治安秩序。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龙华大队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获悉情况后,我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查看并进行交通疏导。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加强该路段的巡逻力度和视频监看力度,针对拥堵问题早发现早疏导。
如后续还有其它问题,您可直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民意速办”平台反映。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及单位: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尊敬的网友,我局已协调市政绿化管养单位对该处绿化作应急修剪,保障市民正常通行。后续我局将继续与黄贝街道办就汇鑫花园二期前绿地的问题进行协调,同时我局已计划对该处绿地作局部提升,为市民提供美观、舒适、安全的绿化环境,提升部分会由市政进行管养。
涉及单位: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您好,关于您在深圳论坛上反映的情况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2023年7月27日,启威测公司与园区二房东(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解除协议》,并于当日解除双方的租赁关系,10月5日,启威测公司陆续将物品搬离。
据悉,9月15日,园区二房东已支付《租赁合同解除协议》约定的50%款项,但因启威测公司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搬离且截至目前已拖欠出租方3个月房屋租金(占有使用费)和4个月水电费,故出租方暂未支付协议剩余款项。
启威测公司与出租方的纠纷属于民事租赁合同纠纷,项目现场工作组已多次搭建沟通协调的平台,如经双方协商或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纠纷。另外,关于信访回复问题,9月4日我街道已依法依规通过短信进行了收悉告知,将按照法定途径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涉及单位: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经街道执法部门核查,市民投诉地点为工业西路256号,该建筑为多年前形成,因屋顶破损而存在漏水情况。近日,房东对其开展二次装修工程,并持有街道二次装修工程信息登记备案表,目前该工程已完工。
工作人员于11月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建筑其中一层平房的屋顶存在新增违法搭建钢架,街道执法部门立即对其立案调查,现已依法将其拆除完毕。
接下来,街道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该处的巡查防控工作,一经发现违法搭建行为,将立即制止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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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单位: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我街道相关部门已督促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加强巡逻管理,及时劝导乱停放车辆,并在消防通道设置相关警示设施。关于提出网友提出的拆除东晓中学围墙问题,经了解,围墙在东晓中学红线内,街道无权拆除。
涉及单位: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罗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为保护和平广场小区业主合法权益,创造业主大会成立和开展业委会相关选举工作的有利条件,桂园街道依法于2023年11月6日在和平广场小区正式张贴公告启动首届和平广场小区业委会组建程序。
目前,和平广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更换物业在法规适用上仍存在争议,焦点在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性和届满期限认定,我街道正在报请上级部门协调研究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鉴定,明确是否适用。同步启动业委会组建程序并非阻碍业主更换物业,不具备排他性,无论是依据第49条更换物业、124条居代业更换物业均以无法成立业委会、业主大会为前提,启动业委会是为后续循其他路径解决业主合理诉求做好法规适用上的准备,我街道也在会同区住建局督促茂业集团积极配合参与业主大会投票。如业委会无法成立,我街道将同步联合上级部门就循其他路径更换小区物业做好法律适用研究,充分听取业主意见,依法依规解决业主合理诉求。
如有疑问,可致电桂园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2587468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涉及单位: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接到居民诉求后,梅林街道第一时间安排绿化管养公司前往市民反映的照片位置(下梅林市场公交站1号公交站)进行排查,确认市民反映的下梅林市场公交站1号公交站2处空树池,侧方1处空树池点位。并于11月9日去函深圳市交通局福田管理局商请将空树池做硬底化处理,方便市民出行。
涉及单位:福田区教育局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您的问题,经认真核查,现答复如下:福田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督促各校严格按《意见》要求,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精心设计课后作业,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监督,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网帖中没提供您的具体信息,无法直接与您取得联系,如果您还有具体诉求,请致电0755-82918173进行沟通,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感谢您对福田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坪山大队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该路段机动车违法鸣笛问题,坪山交警大队已安排警力加强该路段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同时加强交通文明宣传,引导市民守法出行。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坪山交警大队将就方案可行性进行调研,争取改善该路段交通秩序。
下一步,坪山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对机动车噪声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不断营造守法、安全、安静的道路交通环境。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坪山大队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路段违停车辆分为三类:一是比亚迪公司员工私家车,因比亚迪公司禁止比亚迪品牌以外的汽车进入公司,且比亚迪公司内停车位不足(公司内有停车位7000个,公司有停车需求的员工约35000人),导致部分员工车辆在公司周边的城中村、停车场、路边车位停放,甚至违规占车道停放;二是比亚迪公司合作供应商的原材料运输车,部分车辆未能做到即停即走,违规停放在路边;三是比亚迪公司成品车辆运输车,比亚迪公司虽已采取预约取货制度,但执行不力导致部分运输车提前到达,在比亚迪路及周边路段违停等待取货运输。
针对比亚迪路违停问题,交警部门此前已有关注,并已多次与比亚迪公司沟通,同时向坪山区政府汇报,由坪山区政府组织召开多次专项协调会以解决比亚迪路及周边路段车辆违停问题。在坪山区政府的统筹规划下,交警、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采取了开放“断头路”作为临时停放区、优化周边道路标识标线、调研增建社会停车场等相关措施以解决比亚迪路违停问题。目前比亚迪路违停情况对比去年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相信在坪山区各政府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比亚迪路、坪山区的交通秩序将得到有效改善。
目前坪山交警大队已安排警力对比亚迪路段违停问题进行整治,11月1日至11月10日,已对527辆违停车辆进行驱赶,并张贴违停提示单,对驱赶十分钟后仍未驶离的314辆违停车辆依法开具违停告知单。后续坪山大队将继续优化勤务安排,持续对比亚迪路段进行常态化的巡逻,对巡逻时发现的车辆违停、逆行等违法行为依法整治,维护道路的畅通。
涉及单位: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经社区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您所反映的地方强电部分(电线杆)属龙岗供电局管理,弱电(盒)属大望社区管理,所摄图片较多处为强电部分,在强电不改的情况下,出于用电安全和人身安全,社区工作人员实施整改难度大,危险系数高;二是目前已积极协调龙岗区供电局协同处理。
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涉及单位: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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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应:
莲花街道执法队高度重视,联同社区联系施工单位了解情况,该工程属于供电局的电缆沟扩建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在2024年1月底前,执法队现场已约谈施工单位,再次警示施工单位要采取降噪措施,严格控制作业时间,规定好作业时长,要达到有效隔绝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和影响。
涉及单位: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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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环兴一路桥面设计标高超出环兴一路原路面高度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现场核实,并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研究现场情况和设计方案。于11月9日晚组织水务局、街道办、社区与金地朗悦业主在金地朗悦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座谈沟通。目前,已收集相关具体意见,我中心正在组织相关单位对市民意见进行探讨,将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可行的优化方案,并通过业主座谈会,征求相关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谢谢!
涉及单位: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回应链接:
单位回应:
经街道执法部门核查,市民投诉地点为工业西路256号,该建筑为多年前形成,因屋顶破损而存在漏水情况。近日,房东对其开展二次装修工程,并持有街道二次装修工程信息登记备案表,目前该工程已完工。
工作人员于11月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建筑其中一层平房的屋顶存在新增违法搭建钢架,街道执法部门立即对其立案调查,现已依法将其拆除完毕。
接下来,街道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该处的巡查防控工作,一经发现违法搭建行为,将立即制止并依法查处。
如后续还有其它问题,您可直接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民意速办”平台反映。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涉及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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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应:
您好,关于您反映“清庆新村旧改噪声扰民问题”,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经我局调查核实,被投诉对象为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子项目 A(14-01地块)一期主体工程(清庆片区)施工扰民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接诉即办。
针对该工地夜间施工的问题,我局积极协调、从严监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将该工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严把审批、严厉查处。今年以来,针对该工地违法施工行为立案查处共5宗,我局领导分别对该项目约谈告诫共16次。2023年10月12日至今,我局不定期(早、中、晚)巡查该项目共35次,均未发现超时施工行为。
二是科室领导组织约谈施工单位,现场强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时间进行作业(7:00-12:00,14:00-23:00),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提早或超时进行有噪声排放的施工作业,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人员管理,文明施工。在取得夜间施工许可后,提前24小时向周边小区进行张贴公示,在组建的三方环保监督群公告,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
三是对该项目违法超时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实施最严格的现场与非现场加密巡查方式进行重点管控,确保违法施工行为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四是我局将对该工地施工噪声采取季度式监测,确保该工地施工噪声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该工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如仍存生态环境问题您可以直接拨打我局信访受理电话25663906反映。
感谢您对罗湖生态环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涉及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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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应:
经向龙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实,自今年以来,该队多次联合社区在龙城街道实验学校路口以及周边开展执法检查、开具执法文书若干、扣押摆卖工具一批,并安排队员加强该处的动态巡查,及时发现整治。11月8日下午五点,龙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人员再次在实验学校路口以及周边开展市容秩序清理整治行动,发现有一未在规划范围内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摊贩,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开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整治后恢复正常市容秩序。下步,龙城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联合社区采取“守、巡、查”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加强对此区域监管,并开展为期一月的综合治理工作,严禁市容乱象死灰复燃。我局已要求龙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和值守力度,通过专项执法整治与日常管控相结合、巡查与守点全覆盖等工作模式,确保及时有效整治各种违法市容乱象。
涉及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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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应:
经向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实,该队收到舆情反馈后,对杨美C出口的乱摆卖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杨美地铁站C出口,在布龙路与环城路交汇处,与旺塘小区城中村相邻,人口密集且流动大,摆卖需求与供给呼应,形成较大摆卖市场,无证流动摊贩机动性强,而执法力量不足,管控难度较大,会上部署整治措施如下:一是高度关注,合理研判,防止投诉升级;二是强化管控,加派人手,增加巡查频次。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落实部署,2023年11月9日、10日持续两天开展夜间市容秩序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对杨美C出口区域的无证流动摊贩进行规劝,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导致噪音油烟、交通出行、环境卫生等问题频发的严重性,并强调主次干道是设摊经营的严禁区,现场清理乱摆卖40余宗,并安排专人夜间值守巡查,防止该处乱摆卖回潮。后续,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严格按照部署要求,采取“警城联勤”、联合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增加夜间巡查频次等措施,持续加强对杨美C出口乱摆卖的管控,及时规劝、整治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对多次规劝无效的,依法查处,形成长效管理。我局已要求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继续加强该路段巡查整治力度和值班值守,确保整治有效,防止回潮。
涉及单位:福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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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立即核查“工程征地流程与全海小学改造”相关信息。经核,全海小学扩建综合楼工程项目建议书已超过两年,因搬迁及产权问题短期内暂不具备开工条件,已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实施。 福田区教育局对福田花园居民希望更新改造事项表示理解,但征收同宗地福田花园6栋多层楼房进行改造,不属于福田区教育局职权范围,教育局无法作为主体实施。经查,近三年全海小学报名人数均少于当年录取人数,学校及相关片区小学学位供给充足,学校暂无扩大用地需要。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全海小学校舍、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改善学校办学环境,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 如您还有其他需求,请致电我局规划建设与财务科0755-82918757进行沟通,我局将竭诚为您解答,感谢您对福田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涉及单位: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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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应:
您好,关于您在深圳论坛上反映的情况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连廊连通问题,鉴于星河天地花园一期已建成交付,要取得一期业主同意,方可开展连廊建设工作。开发建设单位将落实主体责任征求一期业主意见,推进连廊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涉及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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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留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我局立即前往现场调查。经查,被投诉对象为深圳市坪山区如新生鲜超市,招牌名为“钱大妈”。由于该店近期使用高音喇叭严重扰民,现改用人工叫卖方式揽客。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超市负责人立即停止人工叫卖,要求其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条例》,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喇叭、音响器材等设施设备或者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行为方式,以防干扰周围环境及他人正常生活。
后续,我局将加强对该超市的巡查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如您对此件的办理结果有其他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我局24小时总值班电话:15017924863、碧岭环保所咨询电话:13925295820进行反映,我局将第一时间受理、处理、回复。
感谢您对坪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涉及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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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应:
经查,被投诉对象为沙彼高仪器(深圳)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洋下3路2号ABCDE栋,B栋2、3层,该司主营灭蚊器、厨房清洁用品、室内空气清新器、车载空气清新器、消毒器等产品的生产;主要工艺为插件、焊接、装配、注塑、混配、罐装、包装等,2021年1月24日取得环评备案回执(深环宝备[2021]088号),2021年4月9日获得营业执照,于该址正式生产。因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噪声废气造成扰民现象,引起市民投诉。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已按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现场未发现明显噪声及废气扰民现象,执法人员噪声监测结果为达标。沙彼高公司主营的产品及原料并无刺激性气味或臭味,市民反映的臭气现象,疑为周边污染源产生。我局执法人员已电话告知市民,市民表示理解。
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周边企业的排查,争取早日发现污染来源,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感谢您的关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涉及单位: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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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应:
您好,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民治街道城市建设办(物业工作)已约谈龙悦居一期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其表示为方便小区住户提升生活品质,龙悦居一期于2023年11月引进友宝无人便民供水柜,售卖各种瓶装水。该便民供水柜已在物业管理处备案:深圳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关于您反映担忧偷电、漏电的问题,物业管理处表示该处便民供水柜连接管理处的电源,现已安装漏电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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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帖文《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区分局解释一下》 涉及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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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回应: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12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接某市民举报深圳草舍古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使用添加剂情况。我局在初步调查后于2021年12月21日决定立案查处。2022年2月15日,我局接到您的投诉举报反映该公司经营的“协和素甄坊纳豆精华纳豆”和“协和素甄坊北欧越橘叶黄素复合片固体饮料”,违反《食品安全法》,要求我局查处。由于被举报人为同一主体,违法事实相同,仅客体产品不同,我局依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将再次接到的违法线索进行并案处理。 后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影响,被举报人在外地无法回深处理相关事项,双方亦未继续补充相关证据材料,该案调查暂时中止。案件中止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多次联系被举报人未果。2023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联系被举报人,被举报人表示其出国在外未归,将在回国后主动前往我局继续处理相关案件。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各种渠道积极联系被举报人,尽快调查结案,该案处理结果将在结案后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5、帖文《文锦路过街斑马线什么时候使用?路上全是闯红灯的电动车》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罗湖大队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罗湖区文锦路过街斑马线什么时候使用,路上全是闯红灯电动车事宜,交警支队罗湖大队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螺岭地下人行通道因设计理念与现今通行需求不符,导致非机动车通行不便,进而造成大量非机动车在文锦中路与爱国路交叉口横穿马路,违法现象突出。为此,交警支队罗湖大队协同区交通局多次前往现场勘查,并设计相关优化方案,经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决定在文锦中路与爱国路口增设信号灯设备,以满足周边居民慢行过街需求,现工程已于11月20日完工。感谢网民朋友参与交通安全监督和对罗湖交警的支持。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在贝丽北路兴龙黄金珠宝大厦门口每天上下班这条路都电动跟人一起挤,人行横道变电动车停车场的诉求,交警支队罗湖大队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随着水贝黄金珠宝商圈的快速发展,人车争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乱停放等现象日益突出,交通秩序问题特别是非机动车管理问题已成为制约水贝片区高质量发展刻不容缓亟需解决的症结难题。现贝丽北路水贝一路至水贝二路段已被划分为交通繁忙路段,为配合落实通告要求,现已由翠竹街道办牵头协同交警部门对贝丽北路实施非机动车严管,有序开展商圈交通综合治理行动,沿线人行道不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非机动车需在专用车道行驶,采取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优化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改善水贝片区微道路的内部交通循环,提升片区交通环境。下一步,交管部门将会同翠竹街道持续提升工作质量,全力引导贝丽北路沿线非机动车合规停放。感谢网民朋友参与交通安全监督和对罗湖交警的支持。
二、暂未得到回应的帖文(24篇):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宝安大队
涉及单位:市中英街历史博物馆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市轨道办
涉及单位: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深圳巴士集团
涉及单位: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涉及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涉及单位: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涉及单位:市交警局罗湖大队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涉及单位: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警局罗湖大队
涉及单位: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涉及单位: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涉及单位: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涉及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涉及单位:深圳水务集团
急群众所急,急群众所需,以上帖文所反映的事件事事皆关乎民生,在此,我们也希望各职能部门能直面群众诉求,积极作出回应。
(上述内容将根据各部门实际回应情况不断更新,详情也可进入帖子查看。)
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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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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