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于2024年10月在龙岗区住建局成功办理了施工劳务资质,然后根据住建部及省住建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及要素,并按深圳市住建局的特别要求给所有专业人员购买了3个月社保后于2025年2月11提交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而近日却收到住建局的驳回申请,而驳回的理由是:”经对你单位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发现你单位目前人员配置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试问深圳市住建局:
1、我申请的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却找其它理由驳回。
2、施工劳务资质已在龙岗区住建局成功办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就算要核查资质,理应由龙岗区住建局发正式的核查通知文件,而不是临时电话通知。
3、按照住建部2004年7月5出台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求,也没有要求在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核查资质后才能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请问这是为哪般?
4、另外办一个安全生许可证,为什么要求给安管人员须交满3个月社保后才给办理?严重耽误我们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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