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深圳市教育局、龙华区教育局、深圳市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小学(原新田小学)学校校长室
本人是贵校一年级(8)班学生的邹家长,现就班级家委会(以下简称“家委”)违反明确规定组织收取“班费”,并在本人就此提出异议后,孩子遭遇疑似针对性、不合理座位调整一事,提出正式投诉。
此举严重侵害了学生平等的学习权益,并涉嫌对家长正当维权行为进行不当回应。
一、 核心事实:家委违规收费,家长正当异议
明确违规收费行为: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以及深圳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严禁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费用的明确规定,
学校及任何组织不得以“班费”、“资料费”、“活动费”等名目向家长统一收取费用。然而,本学期一开学后我班家委则统一收费每人100元,后多次以统一购置物品物资学习资料等名义进行采购,此行为本身已直接违反了上述规定。
程序违规与越权决策:家委在操作中,未能就所有支出项目事先征得全体家长的明确同意(有部分物资全体同意),而是以“便于统一”、“为班级好”等理由,自行决定采购并开销,学期接近结束了,大家才发现班费不够,现是由家委自行先垫付,下学期收取班费后补回金额。
家委作为家长自愿组成的协作组织,无权代替全体家长作出涉及集体财务支出的决定。其行为违背了自愿、民主、透明的原则。
家长的单独异议:鉴于上述违规及程序问题,本人在班级沟通群中,依据省市相关规定,明确表达了 “下学期不再参与此类违规收费,并支付了家委垫付费用分摊部分” 的立场。
这是基于对教育政策的理解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二、 严重后果:孩子疑似因此遭受不公正对待,学习权益受损
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就在本人表达上述意见后极短时间内(1-2)小时,我的孩子的座位被班主任老师调整至教室最后一排(全班身高最矮的学生之一)。
调整的不合理性与伤害性:孩子因身高原因,在最后一排视线被完全遮挡,无法正常观看黑板。孩子回家后当晚跟父母反映,只能侧身或将椅子挪至过道才能勉强看到一点,或不得不站着听课才看的见。这严重影响了其课堂学习质量与专注度,存在安全隐患,
并对其心理造成了明显伤害(感到被刻意针对和孤立)。
高度可疑的关联性:此次座位调整,在时间点上与家长就违规收费问题提出异议高度紧接,在结果上直接且严重损害了该生最基本的学习条件。其“巧合”程度令人难以置信,我们有充分理由质疑此次调整的动机是否公正,是否构成对家长异议的变相施压或针对性处理。
教师的责任:班主任老师对此应负有直接责任。无论是出于何种常规轮换理由,将一个最矮的学生长期安排在最后且视线完全受阻的位置,都严重违背了教育教学的基本常识和公平性原则。我们质疑,老师在此次决策中,是否掺杂了非教育因素?
作为一个百年学校,竟然还会出现以上教育问题,学校是否有反思过?
三、 投诉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本人强烈要求:
立即停止违规收费:学校应立即制止该班家委任何形式的班费收取及分摊行为,并对已收取的费用进行清退或者班费不够的则补齐或依法依规处理。向全体家长重申并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严禁收取班费的规定。班主任要在家长群特别强调,严重声明家委不能收取任何班费,法律法规的红线不能逾越。
立即纠正不当座位安排:必须马上将我的孩子调整至符合其身高条件、能无障碍观看黑板的合理座位,保障其平等的听课权利。学校需关注此事对孩子心理的影响并予以疏导。
严肃调查事件关联:请求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调查班主任老师此次座位调整的真实缘由与决策过程,核实其与家长就班费问题提出异议是否存在关联。如查实存在不当动机或报复行为,应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规范家委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各班级家委的指导与监管,明确其职责边界,防止其演变为违规操作、引发矛盾的平台。上次按名单变相摊派家长作护学岗,投诉教育局后方改变,建议班主任在新学期重新选择合适的家长作为班级家委。
教育公平是最基本的公平。违规收费是“因”,孩子权益受损是“果”。我们绝不能容忍以牺牲任何一个孩子学习权益的方式,来回应家长对违规行为的正当质疑。
恳请贵局及学校高度重视,迅速查清事实,纠正错误,维护教育法规的尊严与孩子的合法权益,并让学校领导或者年级级长(组长)组织老师加强学习。
另有一个期盼希望学校和局里早点解决,新闻常报道深圳有多少家学校的学生午休都改用可以躺休桌椅了,为什么2025年9月1号新购置的桌椅还是分离不能躺的,是学校资金申请不下来问题还是其他问题?
投诉人:邹家长
日期: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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