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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福田益田村02栋加梯问题

尊敬的市住建局领导:
我们是益田村02栋居民,我们举报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益田村02栋加装电梯设计图纸做假。根据南面加装的最终联合审核意见书设计图纸中北面为消防兼园区道路。但是到北面加装最终联合审查意见书设计图纸的时候施工方座谈会拿出的图纸是消防兼园区道路。最终公示的时候变成园区道路了。益田村4栋加装电梯贴在墙上的联合审查意见书也是消防兼园区车道。足以证明,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了逃避消防车道的问题,选择了图纸造假或隐瞒关键性的图纸导致原本不符合加装电梯变成了符合加装电梯。深圳市已明确消防车道的宽度和净高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相关规定执行,《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都规定要按国标,不能少于4米。而且有电话咨询消防局,明确回复,任何建筑物不仅不能占用消防车道一毫一厘(哪怕这条消防车道超过4米)并且建筑物要离消防车道5米以上。而施工图纸占用了消防车道20厘米,明显更改设计图纸来达到加梯目的。要求相关单位对其做出处理结果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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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田区住房建设局 LV1 路人
    3楼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福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严格依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执行,对住宅物业共有部分进行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者本单元全体业主“双三分之二”的法定比率要求后方可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居民自治类依申请事项,需由业主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对应单元专属的加装电梯方案设计文件。
      经核实,区加梯办曾于2025年2月6日向福保街道办事处下发益田村2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书》(编号:FT-SC-2024-215)。后续该单元开工当日,部分业主对拟加梯位置争议较大并阻挠施工,提出南面地下管线密集、存在施工安全等意见。因此,已达到“双三分之二”比例的同意加装电梯业主向福保街道办事处申请变更加装电梯方案设计,并委托设计单位中奥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新编制并提交。
      2025年9月29日,福保街道办事处组织设计单位中奥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向该单元业主讲解新加装电梯方案设计文件相关内容。设计单位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优化完善后,福保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对新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福保街道办事处于2026年1月8日依照工作程序,将该单元新版加装电梯设计方案报送至区加梯办。经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审查,该加梯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区加梯办于2026年3月27日下发联审意见书(文书编号:FT-SC-2024-215(修))。联审通过后,福保街道办于2026年4月23日至29日在益田村2栋楼道口公告新版加装电梯方案设计文件,程序合法合规。
      经核对,益田村2栋加装电梯方案设计文件由中奥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该单位持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通过查阅该加梯项目申报材料内的益田村原始总平面竣工图纸,益田村2栋北侧相邻区域未标注消防车道;益田村2栋加装电梯项目最新联审通过的设计文件对此将该路段界定为小区园区道路。《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查指引》第十三条、《深圳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试行)》5.1.3条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确需占用小区机动车道做出规定:当确需占用时,机动车道路的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0m,兼作消防车道时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不应小于6.0m。经查实,益田村2栋最新报审的加装电梯位置所占用的道路宽4米,占用后该道路剩余3.8米,符合相关政策规范要求,不影响车辆通行及消防救援。此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属推荐型条款,并非强制性规定。下一步,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公室将会同福保街道办继续搭建协商调解平台,支持各方理性表达意见和诉求,推动争议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有其他意见或建议,可继续与我局沟通,联系电话0755-832657470755-83791024
    昨天 18:29 ·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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