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街道办:龙华街道 sparking 十八卿 (龙华清湖店) ,即锦华发工业园 12 栋一楼路边人行道违规设置充电桩一事进行投诉,对该充电桩设立的合法性、合规性存疑,请贵部门介入调查并及时处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与公共区域正常使用秩序。
近期,我在途经上述路段时发现,锦华发工业园 12 栋一楼路边的人行道上,被违规设置了多台充电桩。人行道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核心功能是保障行人安全、顺畅通行,而此处设置的充电桩不仅大幅挤占了原本狭窄的人行空间,导致行人被迫绕行至机动车道,与过往车辆混行,极大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风险,尤其对老人、儿童等行动相对不便的群体构成严重安全威胁。
更关键的是,我对该充电桩设立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存在诸多疑问。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设置非交通类设施;同时,深圳市关于充电桩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充电桩选址需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等要求,且应经过城管、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严禁在影响行人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区域随意设置。
截至目前,该区域设置的充电桩未公示任何审批备案文件,也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隔离围挡、消防器材配备等。一方面,充电桩属于用电设备,长期暴露在户外人行道,面临雨水浸泡、行人误触等风险,可能引发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另一方面,未经正规审批擅自占用人行道设置设施,本身已违反公共区域管理相关法规,严重侵犯了市民的公共通行权益。
基于以上情况,现向贵部门提出以下诉求:
- 立即对龙华街道 sparking 十八卿 (龙华清湖店) 旁锦华发工业园 12 栋一楼路边人行道上的充电桩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取得城管、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合法审批备案手续,设立过程是否符合国家及深圳市关于充电桩建设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定。
- 若核查发现该充电桩设立未经审批、不合规,恳请贵部门责令相关责任方立即拆除违规充电桩,清理现场设施,恢复人行道的正常通行功能,消除安全隐患。
- 若相关方确有在该区域建设充电桩的需求,需督促其按照法定流程,向对应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完善安全评估、交通影响分析、消防预案等材料,经审批通过并确保不影响行人通行与公共安全后,方可依法依规建设。
人行道的畅通与安全是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市民基本生活权益的保障。请贵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此类违规占用公共区域、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与市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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