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背景与前期情况此前,本人已就石凹村一区 5 栋存在违章搭建铁皮棚的问题向贵部门提交投诉工单,反映该铁皮棚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违反城市规划相关规定,不仅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当时贵部门受理投诉后,承诺会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本人也一直期待合理的处理结果。二、对当前处理结果的质疑近期,本人得知贵部门以 “常年墙体失修,为保护房内相关财产” 为由,决定保留该违章搭建的铁皮棚。对此处理结果,本人深感不解且无法认同,认为该决定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具体质疑如下:(一)保留违章铁皮棚缺乏充分法律依据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违法建筑应依法予以清理、拆除,这是规范城市建设、维护规划秩序的基本要求。墙体失修问题可通过合规途径解决,如要求房屋产权人对墙体进行修缮加固、转移房内财产至安全区域等,而非必须保留违章搭建的铁皮棚。贵部门以 “保护财产” 为由保留违章建筑,实则是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变相纵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与具体条款,法律依据严重不足。(二)保留决定未履行法定程序且未充分告知截至目前,未收到贵部门关于保留该违章铁皮棚的书面告知文件,也未了解到该决定的内部审批流程、现场勘查记录等关键信息。根据行政行为的程序正当原则,贵部门在作出此类涉及公众利益的决定时,应及时向投诉人及周边居民说明理由、告知依据,并公开相关处理材料。但贵部门未履行上述法定程序,程序上存在明显瑕疵,损害了投诉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三)对 “保护财产” 理由的合理性存疑若石凹村一区 5 栋确实存在 “常年墙体失修” 的情况,贵部门应优先督促产权人履行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其采取合规的安全防护措施,而非依赖违章铁皮棚。且该铁皮棚本身属于违章搭建,其结构安全性未经专业评估,长期保留不仅无法真正起到 “保护财产” 的作用,反而可能因自身结构不稳(如遭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引发新的安全事故,对周边居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造成更大威胁,“保护财产” 的理由显然站不住脚。三、对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的合理怀疑基于上述不合理的处理结果,本人有理由怀疑贵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处理该违章铁皮棚问题时,可能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否则,在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存在合规解决方案的前提下,贵部门为何选择违背法规精神,保留明显违章的建筑,这一决策难以让公众信服。四、投诉诉求- 请贵部门立即对石凹村一区 5 栋违章铁皮棚的处理决定进行重新核查,撤销 “保留铁皮棚” 的不合理结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清理或拆除。
- 要求贵部门公开该违章铁皮棚处理过程中的全部材料,包括现场勘查记录、内部审批文件、作出保留决定的法律依据等,保障投诉人的知情权。
- 若核查后确认前期处理存在不当,请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违章建筑带来的安全隐患与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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